本年度申請案件已審查完畢,「審查結果通知書」於111年7月20日以紙本掛號信件寄出,如有更改通訊地址或手機號碼請主動通知承辦小組,以利後續各項通知作業。申請人可利用「快速申請查詢」查詢核定結果,如有相關疑問請來信或電洽(聯絡我們),謝謝。
承辦小組將於9-11月完成獎勵金核發作業,匯款後將以手機簡訊通知。
申請人如不服本件行政處分,請依訴願法第14條第1項、第3項及第58條第1項規定,自本件行政處分書(審查結果通知書)送達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,繕具訴願書正本、副本各1份逕送原住民族委員會(地址:2422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5F),經由原民會函轉行政院提起訴願。